门诊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
2、门诊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累计超过1800元。
3、报销比例:1800元以上的部分,医院70%,社区90%,封顶线:2万元。
住院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2、住院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
3、报销比例: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7%,三级医院85%,住院累计报销30万元。
直接去医疗保险结算窗口实时结算报销
1.基本医保:三级医疗机构85%,二级医疗机构90%,一级医疗机构92%,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在此基础上,年满50周岁的增加2%,年满60周岁的增加4%,年满70周岁的增加6%,年满80周岁的增加8%,年满90周岁的增加10%。根据年龄增加后的医疗费报销比例,不得超过100%。
2.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后的剩余部分,实行级距式分段按比例报销:
(1)就诊方式为门诊或住院时:0-10000 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77%;10000以上-3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 80%;30000以上-5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 85%;50000元以上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90%。
(2)就诊方式为门特时:发生的门特费用在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后的剩余部分,符合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范围的,由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资金按77%的比例支付(门特病种有特殊支付政策的除外)。
1. 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医保是需要连续缴纳的,断交十个月意味着期间没有缴纳医保费用,可能会导致在这段时间内的医疗费用无法报销,增加了个人的经济负担。
2. 医保断交时间越长,累计的医保缴费时间就越短,这可能会影响到享受医保福利的时间和范围,例如享受重大疾病保障等优惠政策。
3. 在断交期间,如果发生意外或疾病需要医疗救治,可能需要自费支付医疗费用,增加了个人的风险和负担。
总的来说,断交十个月对成都职工的医保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建议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对医保进行补缴或重新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