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粉尘类
矽尘;煤尘;石墨尘;炭黑尘;石棉尘;滑石尘;水泥尘;云母尘;陶瓷尘;铝尘;电焊烟尘;铸造粉尘;其他粉尘
二、放射性物质类
三、化学物质类
铅;汞;锰;镉;铍;铊;钡;钒;磷;砷;铀;砷化氢;氯气;二氧化硫;光气;氨;偏二甲基肼;氮氧化合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硫化氢;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氟;氰及腈类化合物;四乙基铅;有机锡;羰基镍;苯;甲苯;二甲苯;正己烷;汽油;一甲胺;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二氯乙烷;四氯化碳;氯乙烯;三氯乙烯;氯丙烯;氯丁二烯;苯胺、甲苯胺、二甲苯胺、N.N-二甲苯胺、二苯胺、硝基苯、硝基甲苯、对硝基苯胺、二硝基苯、二硝基甲苯;三硝基甲苯;甲醇;酚;五氯酚;甲醛;硫酸二甲酯;丙烯酰胺;二甲基甲酰胺;有机磷农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杀虫脒;溴甲烷;拟除虫菊酯类;导致职业性中毒性肝病的化学物质;根据《职业性急性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的危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因素专项验收不合格可能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可能是企业未达到国家的法定标准和规定,例如未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等。
其次,也可能是从业人员缺乏职业病防护意识和知识,未经过职业健康检查或未按时接受职业健康检查。
还有可能是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评价未得到合理的落实和执行。
此外,人员管理不严格、培训不到位等因素也可能导致专项验收不合格。
因此,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加强监管和管理,确保职业病防护措施的落实和执行,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物理因素包括噪声、振动、射线、高温、低温、高压、低压、光线等;化学因素包括毒物、有害物质、有害气体等;生物因素包括病原体、致病微生物、有毒动物、植物等;人因因素包括劳动强度、劳动时间、工作环境、心理因素等。
这些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于从事相关职业的人员身体造成危害,对于防护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有很大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