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物品指的是对人体、环境或财产有潜在危害的物品,包括危险化学品、爆炸品、放射性物质等。这些物品如果没有得到妥善的管理和控制,可能会引发火灾、爆炸、中毒、污染等严重后果,危及生命安全和环境保护。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危害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
危害物品包括可能对人体健康、生命、环境等造成危害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
1. 毒剂和有毒化学物质,如农药、化工品、有害废弃物等;
2. 爆炸性物品、易燃物、氧化剂等危险化学品;
3. 放射性物质、核燃料等放射性危险物品;
4. 战争遗留物、未爆弹药等危险物品;
5. 生物制剂,如细菌、病毒等;
6. 危险的机械装置,如高空作业平台、起重机械等;
7. 具有突出的生命和环境危害的其他物品和设备。
危害物品通常是指对人体或环境具有危害性的物质或物品,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毒物:含有有毒成分,如农药、化肥、鼠药等。
2. 爆炸品:能够引起爆炸的物质,如炸药、火药、燃料、气体等。
4. 腐蚀品:具有腐蚀性能的物质,如强酸、强碱、氧化剂等。
5. 压缩气体:具有高压、高温的气体,如液化气、压缩空气等。
6. 感染性物质:能够引起传染病的物质,如病毒、细菌、真菌等。
这些危害物品如果不经过正确的储存、运输和处理,可能会给人们的生命和健康造成严重威胁,所以需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来防范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