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我的回答,以房抵债未办理过户是否生效这个问题,其实涉及到了物权法和债权法的一些基本概念。
首先,我们要明白,房屋的所有权转移是以过户登记为生效要件的。这意味着,如果你和债权人达成了以房抵债的协议,但是并没有去办理过户手续,那么在法律上,房屋的所有权并没有真正转移到债权人那里。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你们的以房抵债协议就是无效的。虽然房屋所有权没有转移,但你们之间的债权关系已经因为以房抵债的协议而消灭。也就是说,虽然房屋还在你的名下,但你已经不再欠债权人钱了。
当然,这样的情况下,可能会产生一些后续问题。比如,如果房屋在你名下,你仍然有可能被其他债权人追债,或者因为房屋产生的其他纠纷而受到影响。所以,虽然以房抵债未办理过户的协议在债权上是有效的,但在物权上,还是存在一定的风险。
因此,为了确保双方的权益,最好在达成以房抵债协议后,尽快去办理过户手续,使房屋的所有权真正转移到债权人那里。这样,既能保障债权人的权益,也能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
申请仲裁解决问题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
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反之,双方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约定,或者事后已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也将不予受理。
仲裁具有司法行为的效力,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解决问题若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诉讼方式解决的或者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租赁当事人违反相关规定,致使租赁合同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租赁当事人一方未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租赁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规定义务的一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