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武汉退休人员,职工医保账户,每个月返钱为260.92元(不满70周岁)。
政策改变以后,从23年2月份开始:
武汉退休人员,职工医保账户,每个月返钱降到只有83元。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每个月返还的钱,只有66元。(是职工退休的80%)
以在职职工为例。新政实施后,在职职工按规定在我市门诊统筹三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普通门诊就医,报销比例分别为50%、60%、80%。
城镇职工:
门诊城镇职工用医保IC卡支付医疗费用。
重症慢性病:
报销部分 =(门诊总医疗费用—乙类自负—丙类)×70%(在职)
报销部分 =(门诊总医疗费用—乙类自负—丙类)×75%(退休)
住院:
报销部分 =(总医疗费用—乙类自负—丙类—门槛费)×83%(在职)
报销部分 =(总医疗费用—乙类自负—丙类—门槛费)×88%(退休)
乙类:特医自负,如MRI自付比例20%,CT20%,B超20%,药品5--10%。
丙类:自费 100%自付比例。
门槛费:第一次住院600元,第二次420元,第三次2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