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所在单位核实盖章(本市户籍失业人员由其所辖社区居委会核实盖章,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由原单位核实盖章);
2、携带《申领表》及第二条要求的材料交所辖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生育保险受理窗口办理;
3、符合申领条件者,受理15个工作日之后,持银联卡到银行查询、取款。核实期限为三个月,若无异议,视为待遇申领完成;如有异议,请申领人持收件单、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原受理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查询。
4、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在受理二十天之内通知申领人,并退回申领材料。
5、待遇申领时间:由于缴费数据延迟,生育事实发生后的次月20日起,方可办理申领手续;逾期超过六个月未及时申领者,不再受理。
1. 准备材料:女方身份证、男方身份证、婚姻证明、医保卡、产检报告、医院收据、发票。
2. 到医院办理生育报销:将准备好的材料整理妥当后,到当地医保定点医院的结算窗口办理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
3. 提供材料审核:当地医保中心将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材料正确后进行审核。
4. 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医保中心审核通过后,将生育医疗费用直接报销到女方医保卡中。
5. 领取报销凭证:当地医保中心将出具一份报销凭证,女方需持凭证到医院结算中心领取报销的医药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