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押证上一般会写明以下内容:押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质量等相关信息;原押品的编号和价值;新押品的编号和价值;更换押品的时间和地点;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基本信息;换押证的编号、日期、盖章等。
这些信息是为了确保押品更换的合法性和透明度,保障出质人和质权人的权益。
羁押期限,是指拘留和逮捕的法定期限。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最长限为37日,逮捕的最长期限为7个月,到了期限后,没有释放也没有变更强制措施,就叫超期羁押。不过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当出现法定事由时,可以延长羁押期限,甚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换押证中的接收机关是**看守所**。公安机关办案等刑事侦查结束后,应当将案件和嫌疑人移送给检察院,这个时候涉及换押手续,看守所凭借换押证办手续,这样做可以让看守所知道案件的进展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