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劳务公司将工程承包给私人且未签劳动合同并拖欠工资的情况,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与劳务公司和私人承包商沟通,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拖欠的工资。
其次,若沟通无果,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如工作记录、工资条等。最后,若问题仍未解决,可寻求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要按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同时也要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加班费是劳动报酬的一部分,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国家规定的支付方式进行发放。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的文件规定,通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支付方式支付加班费是首选。如果用现金形式发放加班费,一方面存在管理难度,容易造成管理混乱,另一方面也存在安全风险,易引起意外违规行为。因此,劳务公司不应以现金形式发放加班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劳务公司可以开具13%的劳务专用发票。但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劳务服务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务服务范畴;
2)合同、协议等劳务凭证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3)收取服务费的金额必须与劳务服务所得收入相符;
4)纳税人资质必须符合税收法律法规和规定。因此,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劳务公司是可以开具13%的劳务专用发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