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前,可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诉讼保全申请。
起诉传票一般会寄到当事人的经常居所地。当事人在收到传票后,应及时寄回送达回证到法院。同时,法院传票也是人民法院依法签发的,要求被传唤人按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出庭参加诉讼活动或进行其他诉讼行为的书面文件
如下: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