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燃烟花”的提法最早可以追溯到2005年,当时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一次提出了“禁烟花限鞭炮”的政策,该政策在2006年得到进一步完善,即“禁止燃放烟花爆竹”。2018年,国家环保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严格执行禁燃禁放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行政命令
禁止烟花爆竹的法律来源于地方行政法规,它不属于国家法律规范范畴,是由行政指令发展而来。主要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有《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