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私人诊所开办条件如下:
1、由执业者本人提出申请;
2、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本区常住户口;
3、持有相关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或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
4、设置科目必须与所学相关专业一致并从事同一专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
5、非在职人员,指的是离退休、辞职人员;
6、身体健康,需要有有区卫生局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一、诊所开业一定不要把挣钱放到首要位置,要摆正心态。可以说,不等开业就想着挣钱的诊所不会挣到很多钱的。因为你把钱放到心里最重要的位置,就把服务放到第二位了,自然向前看得近了。要把服务病号放到首位,得到大家的认可,自然就会挣钱。
二、要有不错的专业知识。当然开诊所一定有相关资质才可以,但是,知识需要更新,要不断地学习,尤其季节性的疾病要了解,要有治疗对策。
三、态度要诚恳,服务要周到。
实际上,来小诊所治病的不会是大病,真要是大病,人们都会去大医院了,一般就是痛疼脑热的小病来私人诊所,所以,要给病人以专业的解释,要让病人相信自己,并且把治疗方法要解释给患者,让他们自己选择是打针还是吃药等。
(一)非在职医务人员,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机构中执业满5年;
(二)设置二级西医或三级中医诊疗科目诊所的,申请人应具有副主任医师或以上职称;
(三)男性年龄在6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
(四)离退休的卫生技术人员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
(五)注册资金:私人西医诊所不少于30万元,私人中医诊所不少于15万元;
(六)具有常住户口。
(七)诊所场地必须长期固定(非申请人所有,需有5年以上租赁协议)并且符合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以1名医生,1名护士计,使用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聘用卫技人员每增加1名,面积增加10平方米。
(八)符合xxx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当地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