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鼓励铁路施工企业技术创新,促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在铁路工程中的推广应用,提升铁路施工技术水平,加强和规范铁路工程建设工法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铁路工程建设工法是以铁路工程为对象,以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施工方法。
第三条 铁路工程建设工法分为企业级、部级和国家级,实施分级管理。
铁路工程建设企业级工法(以下简称企业级工法)由施工企业审定和公布;铁路工程建设部级工法(以下简称部级工法)由国家铁路局组织审定和公布;铁路工程建设国家级工法由国家铁路局在部级工法中优选并向国家级工法主管部门推荐。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部级工法的申报、评审和成果管理以及铁路工程建设国家级工法的择优推荐。
第五条 部级工法开发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必须满足国家和铁路行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
第六条 部级工法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能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提高施工效率和综合效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第七条 铁路施工企业应在工程建设中积极开发、应用、推广部级工法,推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提升工程施工科技含量,保证施工安全,促进铁路施工技术、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提高。
关于涉非吸立案公司是否还可以运营的问题,答案并不是绝对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一般来说,如果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行为,并被立案调查,那么其运营活动很可能会受到限制或暂停。有关部门可能会对公司进行监管,冻结公司账户和涉案股东账户,并采取相应的行政、法律手段来确保公司的非法集资行为得到清退。
然而,如果公司在立案后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尽快清退集资款项,并证明自身具备正常经营的能力和偿还能力,那么有可能在清退完成后继续正常运营。但这需要公司付出大量的努力和时间,并且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总之,涉非吸立案公司的运营前景并不乐观,需要公司积极配合调查和整改,才有可能恢复正常运营。同时,对于投资者和消费者来说,选择合法、规范的公司进行投资和消费也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