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7日,民政部公布的《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国家建立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制度,提供遗体接运、暂存、火化、骨灰存放以及生态安葬等基本殡葬服务,实行政府定价并动态调整。
针对殡葬设施管理,征求意见稿规定,严格限制公墓墓位占地面积、墓碑高度和使用期限。
安葬骨灰的独立墓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5平方米,合葬墓位的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8平方米。安葬遗体的墓位(含合葬墓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墓碑高度不得超过地面0.8米。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的墓位、格位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并动态调整。经营性公墓的墓位用地费和维护管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1.小区的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2.小区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3.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4.地下人防车位归属于国家。小区的地下人防车位,是属于建造在小区人防工程内的,非战时用于停车的车位。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人防车位是由人民防空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权能,该类车位不可以办理产权证,所有权即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小区违建的处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要求违建业主拆除违建并恢复原状;
2. 对于违建业主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罚款;
3. 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违建,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措施;
4. 对于违建业主的行为构成违法犯罪的,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民法典还规定,业主应当尊重其他业主的权利,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的结构、用途或者外立面等,不得在公共部位设置障碍、堆放杂物等影响其他业主的正常使用。如果业主违反了这些规定,也可以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