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业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到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上午9:00到17:00;
2、对公业务:营业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到12:00下午14:00到17:30,双休日不办理对公业务。
一、1月21日(除夕)全辖乡镇网点营业时间至11:30、城区网点营业时间至11:00;
二、1月22日、23日(初一、初二)解放支行营业时间调整为9:00-17:00,其余网点休业;
三、1月24日至27日(初三-初六)全辖营业网点营业时间调整为9:00-17:00;
四、1月28日(初七)起全辖网点恢复正常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