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对已离任村(居)委会主任、村(居)委会副主任等离任村干部给予补贴的通知》。通知明确资格条件,并规定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得超过900元。对于已离任村干部,补贴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发放,补贴时间不超过5年。此举旨在关心和关爱老一辈农村干部,表彰他们为农村发展做出的贡献,同时也能够提高退休离任干部的生活保障水平,吸引更多人才投身基层工作。
每人每年补助430元。
一、根据工龄补贴如下:
1、累计正职工龄(含副职折算,下同)未满5年的,每月基础补助金为150元,按每任职1年每月增加70元标准予以补助;
2、累计正职工龄在5-20年(含)的,每月基础补助金为500元,以5年为基数,每超任1年每月增加10元;
3、累计正职工龄20年以上的,每月基础补助金为650元,以20年为基数,每超任1年每月增加20元,上不封顶。
二、根据《关于基层村级组织离任和退岗干部享受生活补助的暂行规定》第九条
补助标准为:
(一)累计正职工龄(含副职折算,下同)未满5年的,每月基础补助金为150元,按每任职1年每月增加70元标准予以补助;
(二)累计正职工龄在5-20年(含)的,每月基础补助金为500元,以5年为基数,每超任1年每月增加10元;
(三)累计正职工龄20年以上的,每月基础补助金为650元,以20年为基数,每超任1年每月增加20元,上不封顶。
第十条
在职的村干部因公、因病或意外事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经指定医院检查鉴定,并报区党群工作部和区社会事业局审批,符合第二章第三条任职年限规定的,可提前享受退岗待遇。
近日,中央透露了关于对离任村干部的补贴政策。通知明确了,对于离任村干部的年龄、工龄、职务等因素,将给予不同程度的补贴,并且将加大审核力度以保证补贴资金的公平分配。此外,通知还强调了对离任村干部的关怀,要求各地加强宣传,提升离任村干部的社会形象和尊严,让他们在离任后生活得到保障和尊重。这项政策的出台,有助于激发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担当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