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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献器官的人有什么待遇
时间:2025-06-22 03:43:45
答案

有一定的经济补偿

器官捐献的登记、分配、保存、器官的获取等都会涉及必要的经费需求,考虑到器官捐献者在医院治疗过程中的医疗费用负担和捐赠者的困难,提供一定的人道救助经济补偿,比如住院医疗费用的减免、捐赠者家庭的医疗保险、困难救助、学费优惠、税收减免,包括殓葬费用等都可以纳入考虑

捐献器官有奖金吗
答案

捐献器官实行自愿、无偿的原则,因此不给补助。捐赠器官所在地地方红十字会登记。设区市、县(市、区)应当将登记情况在三日内报送省红十字会。地方红十字会可以委托医疗机构进行登记,医疗机构应当将登记情况在三日内报送所委托的红十字会。

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捐献活体器官,捐献前应当有同意捐献的书面证明。

捐献人捐献活体器官,应当不危害其生命安全。自然人愿意死亡后捐献器官的,应当有同意捐献的书面证明。

捐献器官的程序怎么走
答案

捐献器官的程序如下:

捐献登记: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住院地的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或登记站办理捐献意愿登记手续。

捐献评估:当潜在捐献状态出现后,可以由家属医院的主管医生联系所在医院的信息员或协调员,并上报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或省级红十字会)。

捐献确认:按照《中国心脏死亡器官捐献指南》和死亡判定标准及程序的规定,由捐献者所在医疗机构判定死亡。

器官获取:由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派器官获取组织按捐献意愿实施器官获取工作

器官分配:根据中国人体器官分配的相关规定分配。专职协调员监督见证分配过程。

遗体处理:对摘取器官完毕的遗体,应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除捐献的器官(组织)外,应恢复遗体原貌。

缅怀纪念: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省级红十字会)应向捐献者家属颁发捐献证书,并缅怀和纪念器官捐献者。

人道救助: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省级红十字会)对器官捐献者家庭贫困群体给予一定的经济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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