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抢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手段抢夺他人财物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抢劫罪。一般情况下,抢劫罪的财物金额较大,一般要求抢夺的财物价值在1000元以上。但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能因抢劫手段或其他情节的严重性,而将抢夺小额财物的行为认定为抢劫罪。具体要根据案情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和裁定。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抢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夺他人财物,情节较重的行为。
如果抢夺的是小额财物,且没有使用暴力或胁迫,行为不构成抢劫罪,而可能构成其他罪行,如盗窃罪等。具体金额标准因不同国家和地区而有所不同,请咨询当地的法律规定。
抢劫罪的立案标准
我国刑法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它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
2.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未达到“数额较大”,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依照刑法第269条的规定,以抢劫罪立案: (1)盗窃、诈骗、抢夺接近“数额较大”标准的;
(2)入户或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诈骗、抢夺后在户外或交通工具外实施上述行为的;
(3)使用暴力致人轻微伤以上后果的;
(4)使用凶器或以凶器相威胁的;
(5)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携带凶器抢夺的。
4.聚众“打砸抢”,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对首要分子)
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