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门特报销的1-4类病种包括:高血压、糖尿病、肺心病、精神病、慢性肝炎、肝硬化、结核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癌症放化疗、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慢性肾炎及系统性红斑狼疮。这些病种都是成都市医保局规定的特定门诊病种,符合条件的参保患者可以申请门特报销。
请注意,不同病种的具体报销标准和报销范围可能有所不同,具体请咨询成都市医保局或相关部门。
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再设置职工医保门诊最高支付上限,2万元以下报销比例不变;2万元以上在职职工报销60%,退休人员报销80%(含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上不封顶。预计每年将惠及参保人员17万人,为参保人员减负约1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