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公司开具发票是确认收入的行为,一旦开出发票,就说明公司已经提供了相应的服务或销售了商品,应该确认收入并计入账户。
如果公司不想确认收入,可以选择不开具发票或者退回客户已经开出的发票,但不能仅仅为了避税或其他目的而故意不将收入计入账户。
这样做会违反财务会计准则,可能会面临罚款、税务处罚等风险,并对公司的信誉和声誉造成损害。
按照规定是不可以的。
但在实际操作中是经常发生的但是这种情况下必须要记帐,有被税务局抽查的风险,正规的流程是转对公账户开发票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