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听到您无法续费医保南通保23年的情况。可能有几个原因导致无法续费。
首先,您的医保计划可能已经到期,超过了可续费的时间范围。
其次,可能存在未缴纳的费用或违规行为,导致无法继续参加该计划。另外,政策变化或系统故障也可能导致无法续费。建议您联系当地医保机构或保险公司,了解具体原因并寻求解决方案。他们将能够提供更准确的信息和帮助您解决问题。
医保南通保23年不能续费可能有以下原因:
1. **参保时间结束了**:医保南通保每年的参保时间是不同的,若错过参保时间将无法补投。
2. **已达到退休年龄**:根据相关规定,只有达到退休年龄且办理了相关手续才可以续保。
3. **缴费不成功**:可能由于扣费不足、账户余额不足或账户未进行实名认证导致缴费失败。可以查询一下账户余额,及时缴纳保费。
4. **已经购买了其他社保**:医保南通保是一年一缴费,一年一购买,购买次日即可生效,但是一个人是不能同时拥有两份医保的,若已有职工医保,就无法购买医保南通保。
南通保的保障对象为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每人每年296元,有住院医疗自付费用、非住院范围外特定肿瘤药品、罕见病等方面的保障。
南通推出定制型惠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医保南通保”。一年花296元就可享受五项保险责任,保额最高达401万。南通市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可对“医保南通保”进行了解并选择投保。
一、“医保南通保”的内容
(一)保障对象: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不限年龄、不限既往症,均可按照自愿原则参保。
(二)指导价格:每人每年296元,每人限参保1份。
(三)保险期限:我市所有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就可选择“医保南通保”投保,有效期一年。
二、保障待遇:
1. 住院医疗自付费用保障。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产生费用经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待遇补偿后的个人承担部分,按次扣除8000元免赔额后,赔付比例为70%,年度保额为100万元。
2. 住院医疗自费费用保障。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产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外的自费费用,按次扣除8000元免赔额后,赔付比例为70%,年度保额为100万元。其中,对于有10种既往症的人员(如原患有恶性肿瘤、肾功能不全等),赔付比例为50%,年度保额为50万元。
3. 非住院范围外特定肿瘤药品保障。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在非住院期间发生15种医保范围外高额特定肿瘤靶向用药和免疫治疗药品(覆盖肺癌、胃癌、乳腺癌、淋巴癌、肝癌等恶性肿瘤疾病)的费用,经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待遇补偿后个人承担的部分,扣除1万元免赔额后,赔付比例70%,年度保额为100万元。其中,对于10种既往症人员,赔付比例50%,年度保额为50万元。
4. 重度恶性肿瘤补偿金。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首次确诊为重度恶性肿瘤,可一次性享有1万元恶性肿瘤补偿金,若被保险人连续参保满5年且5年内未享受本补充保险任何保险待遇的,则补偿金提高至2万元。
5. 罕见病保障。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首次确诊10种罕见病,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所产生的,经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或其他途径获得补偿后剩余部分的医疗费用(含医保目录内外,住院、门急诊、门特门慢等),在按年扣除1万元免赔额后,赔付比例70%,年度保额为100万元。
6. 参保人员另可获得重大疾病住院康养服务等9种增值健康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