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社保局的规定,如果您在深圳社保中断了几年后又转移到别的单位上班,社保局是不会自动补上您中断的社保缴费的。您需要主动去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补缴之前中断的社保费用。
具体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您可以到所在的具体社保局咨询,了解具体的办理要求和手续。一般而言,您需要提供相关的个人身份证明和工作证明,填写相关的补缴申请表并缴纳相应的社保费用,完成手续后,社保缴费记录会得到补充,以便您享受到社保待遇。
社保利息在每年的12月31号结算。社保利息以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结息周期,社保经办机构应在其结束后根据上年度个人账户记账额及个人账户储存额,计算个人账户利息,并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不能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这是国家规定的下限。
社保统筹账户利息规定:
1、统筹账户基金,享受国家定向优惠及扶持政策,会有资本投资和收益。但和参保人个人没有直接关系。
2、统筹基金收益仍然划入统筹基金,由政府统一支配、使用。如发放基础型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
3、社保个人账户中保险金是可以增息的。记人个人账户中的保险金,要按照规定的计算标准产生利息,该利息也记人个人账户中,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的利息计算实行国际上通行的分段计息原则。
如果在深圳的社保中断了一个月,而在外地购买了社保,可能会导致社保缴费记录不完整,影响社保待遇享受和个人信用记录。建议及时补缴深圳的社保费用,确保社保记录完整,避免影响以后的社保待遇享受。同时,也可以向相关部门咨询是否可以将外地购买的社保转移至深圳,以保证社保记录的完整性和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