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前咨询
借款人向商贷银行咨询提前结清贷款、注销抵押手续等事宜,具备提前结清贷款条件的方可申请商转公贷款。
二、借款人申请
借款人(含配偶)向房屋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商转公贷款申请(我市缴存职工登陆洛阳公积金网厅进行申请,异地缴存职工到中心业务窗口柜面进行申请),并如实上传申请资料。
三、受理、审核、审批
中心按照要求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查、审核、审批。审批通过的,向借款人推送《洛阳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确认意见书》。审批不通过的,退回申请并告知不通过的原因。
四、结清商贷、注销抵押
自审批通过之日起,借款申请人应及时(60个自然日内)办理商贷提前结清手续和抵押注销手续,并持商贷结清有效凭证和申请资料原件到中心业务窗口柜面办理面签手续。超过60个自然日的,不再受理。
五、签订借款抵押合同
受理人员与借款人(含配偶)就其贷款事项进行面谈,对申请材料原件核实无误后,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面谈记录》,指导借款人(含配偶)签订《洛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抵押合同》。
六、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受理人员按照抵押登记要求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留存借款人《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
七、发放贷款
中心到抵押登记机构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后,3个工作日内将贷款发放至借款人收款账户。
八、借款人按时还款
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到中心领取《洛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抵押合同》、《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还款。
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商转公贷款所需资料
1.身份证:借款人及配偶、产权共有人(仅限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等);
2.户口簿:借款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户ロ簿或集体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未婚、离婚、丧偶的填写《婚姻状况声明书》;
4.银行卡:借款人本人I 类储蓄卡(仅限工行、农行和中行);
首先,借款人需要在自审批通过之日起的60个自然日内办理商贷提前结清手续和抵押注销手续。这一步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涉及到贷款结清的证明以及抵押权的解除,为后续的公积金贷款发放做准备。
然后,借款人需要持商贷结清的有效凭证和申请资料原件到公积金业务窗口办理面签手续。这一步是为了确保贷款结清的情况真实有效,并且确认借款人的身份信息和贷款信息。
接下来,借款人需要签订借款抵押合同。这一步是为了明确借款人和公积金中心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抵押物的具体情况。
之后,借款人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这一步是为了确保公积金中心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保障公积金中心的贷款安全。
最后,当公积金中心从抵押登记机构领取到《不动产登记证明》后,会在3个工作日内将贷款发放至借款人的收款账户。这一步是整个流程的结束,借款人成功获得了公积金贷款,用于偿还之前的商业贷款。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60个自然日内未完成上述手续,那么将不再受理该申请。因此,借款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尽快完成所有手续,以确保公积金贷款的顺利发放。
以上就是在洛阳商转公网上审批通过后需要做的事情。如果您在办理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建议您直接联系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