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书面材料一份。
内容应包括:本人不欠或已经清缴所欠雇工的所有社保费,现因何种原因不愿缴纳本人所欠的社保费,现自愿申请办理特殊减员,如因此影响日后社保待遇享受的时间和金额等等问题的,全部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2、如日后如有原单位员工追溯其就职期间应参未参、应缴未缴社保费的投诉,其法定代表人须配合地税部门追缴,并负责为原单位投诉员工补缴所欠的社保费。材料由本人亲笔签名,并按手指印。
3、提供新单位的劳动合同,或其投资新成立企业的章程,或已达到退休年龄需要办理退休业务。
4、该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工商、地税部门注销证明,或被认定为“非正常”业户的资料。
5、《特殊减员申请表》一式2份。
6、身份证复印件1份。
确定赴沙目的和行程计划。
2.
向沙驻华使馆询问有关签证事宜,准备签证所需资料。
3.
4.
领取签证。
5.
拿到签证后,应及时仔细核对签证上的各项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签证有效期的起止时间及停留天数是否与所申请的相符,签证上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拼写是否正确。
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可以携带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
2、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可以携带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