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广塔
小吴塔又称吴广塔,该塔位于河南省太康县城西逊母口镇小吴村内。
寿圣寺塔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寿圣寺塔。该塔位于河南省太康县高贤乡,在乡政府东北约300米处,为七级楼阁式砖塔。塔高28.3米,实心灰口,平面呈六角形,上有宝珠塔刹。塔身共饰石雕佛像211尊,石碣14块,对研究明代绘画及雕刻艺术有一定价值。
玉皇阁遗址
玉皇阁遗址位于太康县城西北17公里的高贤乡玉皇阁村北侧。
刘庄遗址
刘庄遗址,俗称牛王堌堆。位于太康县城东南张集乡20公里的刘庄村南300米处。
槐寺遗址
槐寺遗址位于太康县城东南22公里的符草楼乡槐寺村内。
陶母岗遗址
陶母岗遗址位于太康县城东南4公里的于庄村和韦庄村之间,北距老涡河2公里,南距兰河1公里,遗址属商、周、汉文化。
太康方城遗址
方城遗址位于河南省太康县城西北13公里王集乡方城村内。
先办理新农合报销:对于参加新农合的参保人员,应先办理新农合的报销。未享受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不能享受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待遇。
准备相关材料:办理大病医疗保险二次报销的参保人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参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参合证(卡)原件。
新农合补偿结算单。
费用清单、出院小结或加盖原件收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医疗机构费用发票,或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特殊慢性病患者提供慢病证,或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慢性病诊断证明、门诊病历。
患者本人或能够提供与患者有关系证明的关系人银行汇款帐号。
提交材料并审核:将上述材料提交给医保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大病医疗保险二次报销的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大病医疗保险二次报销的办理必须在参加新农合的基础上,先进行新农合的报销,然后再办理大病医疗保险的二次报销。
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局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仪门
望斗牛挟飞仙以遨游
御清风抱明月而长终。
太极门
湛恩不及唯乾象之精
圣德丕显乃坤灵之宝
统天殿
华夏文明三始祖
淮阳伏羲第一人。
显仁殿
古殿千年祀
秋风一辨香。
弦歌台
先觉先知为万古伦常立极
至诚至圣与两间功化同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