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椎受伤评伤残,具体分级需要根据骨折的情况来定性,一般伤残的分级可以分为十级。
如果轻型的受限致腰椎骨折以后,工作和能力有所下降,但是部分的交往能力轻度受限,这个一般评级为最低级十级伤残。
如果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制,社交能力大部分受限制这为九级。
如果日常的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断续工作,而且有些社会交往就受到约束,这是八级伤残。
还有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短暂活动不受限,如果长时间活动受限制,或者工作时间有明显的缩短,这是七级伤残。
日常生活能力如果少部分受限制,各种活动降低,不能胜任原来的工作,是六级伤残。
然后最重的是一级伤残,这种情况一般生活完全就不能自理,全部靠别人的帮助,或者专门的设施,如果不这样就没法维持正常的生命,或者意识消失,长期的卧床完全丧失劳动力,这是一级伤残,是最重的伤残。
要对腰椎伤害进行伤残鉴定,首先需判断事故伤害是否有构成伤残的可能,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腰椎伤害构成伤残的情形有如下一些:
2、七级伤残标准:腰椎畸形愈合,腰部活动度丧失75%以上。
3、八级伤残标准:腰椎畸形愈合,腰部活动度丧失50%以上;腰椎二椎体以上压缩性骨折。
4、九级伤残标准:腰椎畸形愈合,腰部活动度丧失25%以上;胸椎或腰椎一椎体粉碎性骨折。
5、十级伤残标准:腰椎畸形愈台,腰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腰椎一椎体1/3以上压缩性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