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慢性疾病证办理的程序是
1、先以参保人的名义写一份申请书,写给户口所属区域的社保管理处;
2、治疗这个疾病的门诊病历记录(两年或近一段时间);
3、必须要因这个疾病两年内住院记录,包括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病历中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医院帮忙复印的人知道哪些内容的),必需加盖那个1、申请书(盖村委员公章和签名)。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复印件。
3、医疗卡复印件(正反面)。
4、疾病证明书(盖医院公章)。
5、辅助检查资料(盖医院公章)。
6、一寸相片2张。
7、诚信计生证明。
8、慢性病卡有效期2年,延期要提前交乡合管办并送合管中心办理校验。
根据国家医保政策规定,门诊医疗费需要在本地报销。如果外地人在上海门诊就诊,需要自费支付费用,而不能直接报销,即使其有医保或商业保险也是如此。如果需要报销,外地人需回到所在省市进行报销。但是如果外地人在上海经常有门诊就诊需求,可以在上海申请医保,办理转移手续后即可享受当地医疗保险报销。
上海门诊报销并非自动报销,而是需要参保人员主动申请并准备相关材料进行报销。
参保人员可以前往当地医保定点医院或定点药店,说明门诊报销情况并提交相关材料,如门诊发票、清单、住院清单、病历等。经过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以给予报销。门诊报销比例通常较低,具体比例根据不同门诊类型和地区有所不同。
需要注意的是,参保人员应妥善保存相关材料,以备后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