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备案
(1)备案地点:参保地的经办机构,也就是当地的医保局
(2)备案信息:备案原因:要写清楚是异地安置或居住/常驻工作/转诊转院;就医地点:填写你需要去看病的地方。
(3)查询方式: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点击“参保人登记备案查询”;参保人在参保地完成异地备案手续后,相关备案信息会同步上传至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如果能够在本系统注册、查询到个人备案信息,说明备案成功。
异地就医备案通常可以在提交备案后的一定时间内取消,但具体的取消时间可能因地区政策而异。一般来说,大部分地区允许在备案提交后的一个月内办理取消手续。然而,也有一些地区可能有更严格的时间限制或特定的取消流程。
因此,为了获取最准确的取消时间信息和具体的取消流程,建议您直接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或医保管理机构。他们将能够提供有关异地就医备案取消的详细指导,以确保您能够在需要时及时撤回备案并返回原地。
跨省异地就医医保结算曾经有“三步走”的口号:先备案、选定点、持医疗保障(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医。其中,选定点是指选择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但是现在,随着医保政策的不断变化和发展,参保人在备案的时候不需要再特意提交自己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了,可以在备案的就医地中,所有具有资格进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现持卡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