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中招生录取中,对于具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根据其体育水平和成绩进行加分或者直接录取的一种政策。具体原则如下:
体育特长生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教育部门规定的体育特长生标准,具有一定的体育水平和成绩。
体育特长生应当参加高中招生录取的统一考试,按照规定的加分标准进行加分。
对于具有较高体育水平和成绩的体育特长生,可以直接录取,但是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招生计划的10%。
体育特长生的录取原则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特殊照顾或者歧视。
总之,体育教育录取原则是为了鼓励和支持具有体育特长的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和水平。
体育教育专科学校有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湘中陪悉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占地面积657亩,建筑面积19万余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30万余册;设有7个二级学院,开设15个专业;有全日制在校学生9000余人,教职员工496人。
2、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2002年河南省沁阳师范学校、焦作教育学院、焦作师范学校合并组建为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987年淄博第二师范学校在淄川建校;2000年淄博师范学校芦岁与淄博第二师范学校合并办学;2004年学校升格为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