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众所周知的事实。指的是,在一定范围内为人们所知晓的事实。
2、自然规律或定理。自然规律,是指客观事物在特定条件下所发生的本质联系和必然趋势的反映。如石头的风化。
3、定理,是指在科学上于特定的条件下已被反复证明属于一定变化过程的必然联系。如几何定理。
4、推定的事实是指,法院根据已知的事实,利用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或者法律规定,而作出的事实概然性的推断。当然,如果当事人有其他证据证明推定不能成立的,推定无效。
5、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指法院的生效裁决就某些事实问题作出过认定的,不需要再提供证据证明。
6、当然,如果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法律认定的除外。
7、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效果同上。
8、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效果同上。
9、自认的事实。指的是,当事一方提出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表示认可的,不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
不同的证书考试难度和所需时间因个人的知识背景、学习能力和努力程度而异。没有一种证书可以普遍认为是好考且考得快的,因为这取决于个人的具体情况和目标。
一些相对来说可能较容易考取的证书包括:
1.语言证书:如普通话证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等。对于有一定语言基础的人来说,通过一定的学习和准备,可能较容易考取。
2.计算机基础证书:如计算机一级或二级证书,这些证书通常涵盖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办公软件的应用。
3.职业技能证书:根据个人所从事的行业或感兴趣的领域,选择相关的职业技能证书,如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力资源管理师证等。
然而,要注意的是,即使是相对容易考取的证书,也需要一定的学习和准备时间。此外,考证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获得证书本身,更重要的是通过学习和准备过程提升自己的知识和技能。
在选择考证时,建议根据自己的职业规划和发展目标,选择与自己专业或兴趣相关的证书。这样不仅能够增加考证的动力和兴趣,也有助于提升自己在相关领域的竞争力。
最重要的是,无论选择考取哪种证书,都需要认真学习、积极备考,并付出相应的努力。同时,要合理安排时间,制定学习计划,提高学习效率,这样才能更好地应对考试并取得良好的成绩。
要证明对方转移财产,需要搜集一些证据。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证据来源:
银行账户记录:如果对方在短时间内将大量资金从一个账户转移到另一个账户,这可以被视为证据。
财产证明文件:如果对方拥有许多财产或资产,但突然间这些财产或资产消失了,这也可以作为证据。
合同记录:如果对方在短时间内签署了一份转移财产的合同,这可以作为证据。
监控录像:如果有监控录像显示对方将财产转移到其他地方,这也可以作为证据。
证人证言:如果有证人能够证明对方转移了财产,这也可以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