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抵押权不能转让。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1、反担保的保证期间从担保人对债务的清偿责任明确时起算。
2、原因是反担保是在债务发生违约情况时,由担保人提供的用以弥补债权人损失的担保措施。
在明确担保人对债务的清偿责任后,反担保的保证期间开始计算。
3、需要注意的是,反担保的保证期间与债务期限不同,其期限应以担保人解除反担保责任或者债权人表示不再追偿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