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具体的办理流程:
1. 准备材料:办理边境旅游通行证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旅游行程、入住证明、照片等材料。具体材料要求可以咨询当地的公安机关或旅游部门。
2. 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边境旅游通行证的办理需要到当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具体的办理地点可以在当地的公安机关或旅游部门查询。在办理时需要填写申请表格,提交相关材料并进行现场拍照。
3. 缴纳费用:在办理边境旅游通行证时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可以在当地的公安机关或旅游部门查询。
4. 领取边境旅游通行证:在材料审核和费用缴纳后,一般需要等待一定时间才能领取边境旅游通行证。领取时需要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和相关证件原件。
(1)由本人提出申请,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关证明,填写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交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2)派出所民警受理审核后,经派出所的所长审批同意加盖所印章后,送分(县)局签证窗口办理(也可交居民直接到分县局申请办理)。
(3)其他人员到市局或单位、户口所在地的分(县)局边境通行证签证点办理。
(4)边境通行证实行一人一证。对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单独签发边境通行证,必须由持证人偕行,并在边境通行证备注栏内应注明偕行人员的姓名、年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独生子女证等)名称、号码、以及与持证人关系。
(5)边境通行证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有效期内可多次往返使用。有效期满,持证人需继续使用的,须重新申请办证,公安机关不予办理旧证延期手续。
具体流程如下:
1. 准备材料:准备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近期2寸免冠照片、旅游行程计划、签证等相关材料。
2. 前往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窗口:前往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窗口,填写《边境旅游通行证申请表》。
3. 提交材料: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会要求补充材料或修改。
4. 缴纳费用:审核通过后,需要缴纳相应的费用,费用标准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通行证而有所不同。
5. 等待审批:提交申请后,需要等待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审批,通常需要5-10个工作日。
6. 领取通行证:审批通过后,前往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窗口领取边境旅游通行证。
办理边境旅游通行证需要提前进行,建议提前一个月左右进行申请。同时,不同地区的通行证类型和申请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