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的特殊病种办理所需资料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需根据当地社保部门的要求准备。一般来说,办理特殊病种登记所需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身份证复印件:患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 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检查报告等,能证明患者病情的相关医疗资料。
3. 诊断证明:由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病种诊断证明。
4. 社会保障卡:患者的社保卡复印件。
5. 两寸免冠照片:一般要求近期的两寸免冠照片。
7. 申请表:根据当地社保部门提供的模板,填写特殊病种申请表。
请注意,不同地区和社保部门的具体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因此请务必向您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咨询详细信息。在办理特殊病种手续时,请确保准备齐全相关材料,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拨打社保服务热线:12333。
一: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1.村卫生室,可报销70%,个人自负30%;
2.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报销60%,个人自负40%;
3.院校医院、医务室,可报销70%,参保大中专学生、以学校为单位整体参保的普通学生自负30%。
一个结算年度内,所发生的医保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最高可报销的限额为800。
二: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扣除起付线标准200后,可报销85%;
2.三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三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和县级二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扣除起付线标准300后,可报销70%;
3.二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扣除起付线标准500后,可报销65%;
4.市级乙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扣除起付线标准1100后,可报销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