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我国,法院最低生活费是指被执行人必须支付给申请人的最低生活保障费用,是为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而设立的。
该费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最低生活费标准在不同地区有所不同。
除此之外,如果被执行人有必要的话,在申请的过程中可以申请法院增加其生活费用。
另外,由于物价的不断上涨以及生活成本的不断增加,1140元的最低生活费用已经很难满足被执行人的基本需求,因此有必要扩大其适用范围和提高标准,以更好地保障被执行人的最低生活保障。
最低生活费是每人每月2000元。
因为法院规定每月最低生活费的标准为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同时,生活费的数额也会受到当地物价水平、人口密度等因素的影响。
从整体上来看,2000元是一个比较合理的数额。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最低生活费只是最低保障,不能完全解决困难群体的生活问题,更需要多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除了法院规定的最低生活费标准,还有许多社会组织和机构也会提供生活救助服务,比如慈善组织、救助中心、社区服务机构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