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父母生病,儿子和女儿是否要平摊医疗费用,这并不是一个固定的规定,而是需要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和子女的经济能力来决定的。
从法律上讲,子女对父母都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包括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等方面。因此,儿子和女儿都有责任承担父母的医疗费用。但是,具体承担多少,可以根据子女的经济情况和家庭实际情况来协商决定。
如果子女都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且经济条件相对较好,那么可以考虑平摊父母的医疗费用。如果其中一个子女经济条件较差,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那么可以适当减免其承担的费用。
此外,还需要考虑到父母的意愿和实际情况。如果父母希望某个子女承担更多的医疗费用,或者某个子女已经承担了更多的责任,那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总之,在农村父母生病的情况下,子女应该共同承担医疗费用,但具体承担多少需要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和子女的经济能力来协商决定。同时,还需要尊重父母的意愿和实际情况,确保他们得到及时的治疗和照顾。
农村房屋继承法新规定
国家土地局关于《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由此可知,宅基地所有权不能继承,但可以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继承条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继承人必须是村集体成员
具体程序:
继承人持本人身份证、原宅基地使用证、相关产权证明到当地国土部门申请,经勘察核实后,土地管理部门会为继承人颁发新的集体土地使用证。
至于继承后能否翻建住房,还要看当地村镇制定的住房建设规划。继承人盖房时要先向当地村镇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符合建房要求后,方可依法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