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医保满1000统筹支付政策如下:
对于呼和浩特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一个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累计超过1000元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照50%的比例支付,支付限额为2400元。
对于呼和浩特的城镇职工参保人员,一个年度内,个人账户资金和现金累计支付符合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超过1000元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在职职工支付限额为5000元,退休职工支付限额为6000元。三级医院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二级及以下医院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门诊医疗费支付的统筹基金和住院费用支付的统筹基金合并计算,一个年度内最高不超过19万元。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本级的参保人员,一个年度内,个人账户资金和现金累计支付符合“三个目录”政策范围内的门急诊医疗费,超过1000元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70%的比例支付。
两者的主要区别:
1、涵盖范围不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是每一个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参保人的专用卡,而医保卡就是社保卡,用于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社会保险)。
2、使用功能不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只能用于医疗消费,而社保卡还能进行身份查询,社保缴费等。 3、办卡主体不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主要是针对没有固定工作单位的居民,而医保卡是在职职工购买社保后才能办理的功能卡。
医保统筹金的使用方法如下:
1. 缴纳医保费:你需要按时缴纳医保费用,并确保你的医保账户有足够的资金。这个费用通常是由工资或其他收入中直接扣除的。
2. 就医结算:在选择医疗机构前,你可以先咨询一下该机构是否有与医保系统对接的服务。在就医前,记得要带上身份证、社保卡和就医相关的证明文件。
3. 医疗费用结算:就医后,你可以凭借社保卡到医院的窗口或自助机上办理医疗费用结算。医院会核对你的个人信息和医保信息,并将需要支付的费用从医保统筹账户中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医保统筹账户中的钱不能随意使用,也不能提前取出。同时,不同地区的医保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具体使用方法以当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