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人口列管是指由公安机关对一些具有社会危险性的人员进行受控管理,以确保社会安全。列管对象包括上访人员、吸毒人员、精神病患者等。列管期限为一年,期满可以续列。撤管需要经过公安机关或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核并进行评估,如评估结果为没有社会危险性,则可以撤销列管。但是对于存在社会危险性的人员,列管期限可以适当延长。通过列管和撤管的规定,可以更好的保障社会安全和公众利益。
以下是我的回答,重点人口的列管与撤管规定是维护社会治安和预防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措施。按照相关规定,列管重点人口需要严格履行主管领导的审批手续,通常由保卫处或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对于受到记过处分以上的人员,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主管院长的批准,可以列为重点人口,并建立档案进行登记造册,必要时还需报公安机关备案。
重点人口的列管与撤管的规定如下:
1. 列管:公安机关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和犯罪案件发案率,提出重点人口建议名单,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列管。在重点人口名单列管期间,对已具备解除列管条件的重点人口,应及时报请人民政府予以解除。
2. 撤管:重点人口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报请人民政府予以撤管:(一)自被列为重点人口之日起,三年以上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的;(二)经市(地)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已不宜作为重点人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