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
1. 个人已经在武汉市缴纳了一定的公积金金额;
2. 离职或解除劳动合同。
流程:
1. 辞职或被解雇后,你需要准备以下文件: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或离职证明
- 最近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
2. 前往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填写《武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3. 人事部门会审核你的材料,并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一起递交给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 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你的申请进行审批,在约定时间内将提取金额打入你指定的银行账户。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提取流程可能会因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你在办理前与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联系,了解更详细的操作步骤和要求。
符合条件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二套房提取公积金主要分以下两种类型:
1、支付购房款(二套房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
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办理自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后,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自住房购房总价。
2、二套房偿还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使用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在正常还款6个月后即可办理,之后每12个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金额。
二套房定义:
第二套自住房,是指职工及其配偶只有一套自住房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住房消费类提取(含委托扣划,不含租房和加装电梯提取)的,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