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知情人或有关人员要及时、主动地报告本部门负责人现场应救援工作组,现场应救援工作组启动现场处置方案的同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重大事件上报应急委。
(1)凡遇突发事件(指凶杀、抢劫、勒索、打架、闹事、伤亡或重大纠纷等),必须保持冷静,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带班领导。
(3)驱散无关人员,保护好现场,留意现场周围的情况。
(4)查看本部各类记录、出入登记、各电视录像,检查有无可疑情况和人员。
(5)对勒索、打架事件,监控中心应密切注意事发现场的情况变化。
1.以人为本原则: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坚持人员救助优先。
制订现场处置方案应当优先考虑受突发事件危害人员的救助,在实施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当充分保障受突发事件危害人员的生命安全,并注意保障参与应急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
2.预防为主原则:预防是整个危机管理过程的第一阶段。
人们在对公共危机进行认真、全面和深刻研究发现,要战胜危机就必须把应对危机重点转到事前的主动防范,要在危机爆发前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制度准备、物资准备和技术准备。
在危机爆发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从容应对,避免危机扩大,防止危机升级和失控,减少危机造成的损失。
无数案例也已充分证明,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范的转变是一次成功经验,大幅度提高了人们的公共应急管理能力;
3.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原则:在应急法制建设中,我们特别强调危机预防和应急准备的重要性,坚决贯彻以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