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自2015年5月1日起,广州市(含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区、增城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从原来的每月1240元调整为每月1516元。
答:“粤省事”办理失业补助金申领的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步:进入“粤省事”微信小程序。
第二步:在“服务”中点击“社保医保”,选择“失业——失业保障——失业补助金申领”。
第三步:阅读并同意业务办理须知,然后点击“下一步”。
尚未登录的,选择登录方式进行登录操作。
第四步:阅读承诺内容并承诺遵守。
第五步:填写申领信息:申领资格校验通过后,完善申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