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广西新农合门诊可以报销,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参保人员必须是广西户籍并在当地参加了新农合保险,且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门诊报销范围包括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的医疗费用,但不包括美容、整容、减肥等非治疗性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和医疗费用的高低而定。
1、门诊补偿: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
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广西农村医疗线上更改参保地的具体步骤如下:1. 首先,登录广西农村医疗保险官方网站或相关手机APP。
2. 在网站或APP上找到“个人信息”或类似的选项,点击进入。
3. 在个人信息页面中,查找“参保地信息”或类似的选项,点击进入。
4. 在参保地信息页面中,找到“更改参保地”或类似的选项,点击进入。
5. 根据页面提示,填写需要更改的参保地信息,包括新的参保地区、详细地址等。
7. 系统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参保地信息将会被更改为新的地址。
8. 完成以上步骤后,可以在个人信息页面中查看到已经更改成功的参保地信息。
通过线上更改参保地的方式,可以方便快捷地完成参保地的更改。
这样的操作方式节省了时间和精力,避免了传统的线下办理需要排队等待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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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线上更改参保地的过程中,应确保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以免出现错误或延误。
另外,如果遇到操作问题或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广西农村医疗保险官方客服或相关部门,以获得及时的帮助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