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的条件有: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是指对犯罪嫌疑人实行强制措施,并向其宣告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律行为。刑事拘留的六种条件如下:
1.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且认为需要继续采取强制措施的;
2.存在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证据;
3.存在犯罪嫌疑人可能逃匿、毁灭证据、妨害证人作证等危险情况;
4.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调查或者取保候审不适用或者取保候审后又有逃跑等情形;
5.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已经无法达到预期效果;
6.需要将犯罪嫌疑人移送审查起诉或者办理其他审判程序的。
这六种条件是在法律或司法实践中被广泛认可的,也是决定是否需要对犯罪嫌疑人实行刑事拘留的主要标准。
1、被刑事拘留说明当事人嫌疑构成犯罪,要面临刑事审判接受刑事处罚。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2、刑事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