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至1959年的农民养老金,根据当时的政策,最低可领取50元/月,最高可达200元/月。由于当时大部分农民生活在贫困之中,所以政府还为老年农民准备了一些特殊津贴,如每月另外补助50元,加上养老金,老年农民每月收入可达250元。此外,农村当局也会为老年农民安排一些社会保障,比如每月发放米、油等生活物资。
1949年至1959年期间,中国大陆的养老保险制度尚未建立,因此当时没有农民养老金这一待遇。当时的农民普遍是自力更生、寄望于儿女和家族养老,缺乏充足的社会保障体系支持。
直到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大陆才陆续建立了一系列农村养老保险等社会救助体系,从而逐步为老年人提供更多保障和优厚的待遇。现在,农民养老金待遇的具体数额还需要结合当地的政策、经济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所以并不是固定不变的。
1949年解放后到59年之间,农民的养老金是没有养老金的。我国农民养老保险是在21世纪10年左右开始实施的农村养老保险,那时实施60岁以上,每人每月80块钱,然后其他人员可以按年缴纳养老保险,到60之后可以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