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医保卡在每年12月20日之后就会停止使用,但这不是绝对的,具体情况取决于当地的医保政策。
有的地区医保结算年度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那么在12月30号,医保卡就无法使用;有的地区医保结算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那么在12月30号,医保卡仍可以正常使用。
为了确保在需要使用医保卡的时候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者医疗机构。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结算年度为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下一年度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在校学生(含大、中、小学和高职、中专、技校学生)于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以学校为单位由学校组织缴纳下一年度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2012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每人每年230元的标准筹集,其中,个人缴纳30元,财政补助200元。
医保卡年底结转清零是指医保卡中的钱在年底会被结算清零,也就是说,如果你在年底没有用完医保卡中的钱,那么这些钱就会被视为无效,无法继续使用。
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医保卡中的钱是个人账户中的钱,而不是统筹账户中的钱。统筹账户中的钱是用于报销医疗费用的,而个人账户中的钱是用于购买药品、支付门诊费用等。
如果你在年底没有用完医保卡中的钱,建议不要直接丢弃,因为这些钱在一定时间内还是可以使用的。你可以等到下一年继续使用这些钱,或者将钱转移到新的医保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