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美国探亲,必须具备如下条件:配偶一方、父母子女(包括养父母、养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孙子女在美国定居,且获得永久居留权或加入美国国籍者。
美国驻华大使馆及驻各地领事馆规定探亲签证所应具备赴美探亲签证的材料:
1.美国亲友的身份证件(如护照、身份证等任何一种皆可)的复印件;
2.美国亲友提供的经济担保书或银行存款单,按规定,美国公民年收入须在1.5万美元以上的,方有条件担保外国人入境探亲;
3.美国亲友的关系证明书,即证明申请赴美探亲签证探亲人与美国公民之间的关系;
4.邀请信,此信要说明邀请来美探亲的原因、理由,信最好用英文书写;
5.有效的中国护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一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出境入境。
具备条件的口岸,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应当为中国公民出境入境提供专用通道等便利措施。
1、证件:护照、身份证、证件复印件及2寸照片2张(证件丢失时方便补办)。
2、服饰类:短裤,无袖T恤,沙滩鞋是最实用的。泰国有些地方对着装的要求很高,并且不
太喜欢打扮得太过随意的人,有些寺庙或者高级酒店,拒绝衣冠不整的人入内。
3、随身物品:剃须刀、护肤品、化妆品、太阳帽、太阳镜、防晒霜、雨伞、笔、小本子、照
相机、储存卡、充电器等,请视自身需要携带。
4、泰国酒店不提供一次性的毛巾、牙刷、牙膏、洗发护发液、拖鞋等,请自己携带。
5、常备药品:感冒药、消炎药、肠胃药、止痛药及创可贴、风油精、晕车药。
6、需要随身携带一些泰铢,小面额的纸币和硬币,因为泰国这个国家是需要付小费的。
1、提交被探望亲属在香港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交验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亲属在香港定居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
3、亲属在香港长期居住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进入许可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4、亲属在香港就业、就学的,提交相应香港进入许可复印件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5、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出生证、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6、两年内再次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同一亲属(配偶和姻亲除外)的,免交亲属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