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至1986年期间,中国实行了计划生育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实行“晚婚晚育”政策,鼓励晚婚晚育,推迟生育年龄,减少生育次数。
实行“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政策,即“计划生育”政策,限制夫妻生育的子女数量,控制人口增长速度。
实行“计划生育责任制”政策,即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到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管理体系中,建立计划生育责任制,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个人和单位进行处罚。
实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即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包括避孕、绝育等措施,以保障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
1981年至1986年期间,中国实施了计划生育政策,旨在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计划生育政策包括晚婚、晚育、少生、多生育计划孩子数量控制、计划生育知识宣传教育等措施。政策实施初期得到广泛支持和认可,一些地区的出生率和人口增长率下降了很多。但是,其后却产生了一系列消极影响,如夫妻决策权被剥夺、人口老龄化、男女比例_
1981年至1986年期间,中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限制生育:实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每个家庭只能生育一个孩子,仅在特殊情况下才能生育第二个孩子。
2. 奖惩政策:通过奖励计划生育,如提供计划生育技术、补贴生育计划内的家庭等,同时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进行处罚,如罚款、停止享受社会福利等。
3. 宣传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方式向群众普及计划生育的重要性和方法。
4. 计划生育技术:推广计划生育技术,如避孕药、避孕套、宫内节育器等,提高避孕率。
5. 组织实施:加强计划生育组织实施,建立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人员,加强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
以上政策的实施使得中国的人口增长得到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