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哲理涉及对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性理解,强调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矛盾统一以及变化发展。以下是一些著名的辩证哲理名言:
1.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 —— 马克思
这句话强调了矛盾在推动事物发展中的核心作用,矛盾的存在使得事物不断向前发展。
2. "事物总是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没有永恒不变的事物。" —— 赫拉克利特
这句话表达了万物皆流的观念,即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在不断地变化,没有任何事物是静止不变的。
3. "量变引起质变。" —— 马克思
这句话说明了事物发展过程中量的变化积累到一定程度会引起质的飞跃,即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
4. "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的根本规律。" —— 恩格斯
这句话指出了对立和统一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基本规律,事物内部的对立面既相互斗争又相互依存。
5. "真理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 —— 列宁
这句话强调真理与具体实践的紧密联系,真理必须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具体分析。
6.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 毛泽东
这句话表明只有通过实践的检验,我们才能确认一个理论或观点是否正确。
7. "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 —— 柏格森
这句话表达了世界的本质是动态的、发展的,而非静态的、固定的。
这些名言体现了辩证法的核心思想,即认识到事物的多面性、发展性和矛盾性,以及在变化中寻求统一和平衡的重要性。
辩证否定实质是通过事物内在矛盾运动而进行的自我否定,即自己否定自己,并通过自身的否定,实现事物的自我运动、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
辩证否定有两个重要特点:
1.辩证的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
事物的发展从根本上说,就是旧事物的灭亡和新事物的产生,是旧质向新质的飞跃。
没有辩证的否定,就不会有质变和事物的发展;
2.辩证的否定是事物联系的环节。
新事物产生于旧事物,并在旧事物的母腹中成长起来。
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不是把旧事物简单地全盘抛弃,而是在抛弃旧事物消极的不合理的因素的同时,保留并且改造吸收了旧事物中积极的、合理的因素,作为自己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1、辩证的思维方法包括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相统一。
2、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所共有的方法是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
3、辩证思维所特有的方法是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相统一。
4、最初的和最基本的思维方法是归纳与演绎。
5、抽象与具体抽象是对客观事物某一方面本质的概括或规定。
思维具体或理性具体是在抽象的基础上形成的综合,它不同于感性具体,人对事物的认识经历着从(感性)具体到抽象和从抽象到(理性)具体的过程,对辩证思维而言,重要的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
6、历史与逻辑相统一。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同时就是以逻辑必然性再现对象的历史发展的过程,逻辑与历史相统一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内在要求。
逻辑是理性思维或抽象思维,它以理论的形态反映客观事物的规律性。历史包括两层意思:一是指客观现实的历史发展过程,二是指人类认识的历史发展过程。历史是逻辑的基础和内容,逻辑是历史在理论上的再现,是“修正过”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