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因疫情期间出租房主与租房人有协议推迟交房租,或者是疫情期间有规定不能出门而延迟了交房租就不应该交滞纳金,如果房主非要滞纳金租房人可去有关部门控告房主。
国家明文规定,疫情期间不允许缴纳各种滞纳金。例如房贷,车贷等,都不允许收取滞纳金。其中包括房租费,例如租房子开饭店,因疫情原因未能按时缴纳房租费,不允许收取滞纳金!
房租主要是合同为主,疫情期间推迟交租,带来滞纳金,然说有情可原,但是并非理由。正常收取滞纳金,也属于正常。接下来,只有一个理念,人情。所以说沟通协商解决问题,才是根本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