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登报了算通知债权人,根据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清算的应当向债权人发送书面通知书,登报不算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1、公告填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息填报中的“简易注销公告填报”模块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
2、等待公告,是否有人提异议。如果符合简易注销条件则公示公告信息,公示期为45日,相关利害关系人或政府部门对公告内容无异议后可进入下一步。
3、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公司向属地工商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材料,文件、证件齐备后,登记机关将在三个工作日做出准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
不能买保险。
注销的公司车已经不再是正常的行驶状态,所以无法在保险公司购买车险。
此外,根据保险法规和规定,只有在牌照有效、车辆符合行车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买保险。
因此,公司注销的车辆无法购买车险。
需要注意的是,如有仍要使用该车辆行驶的需求,需要重新注册,并符合车辆行驶安全标准,方可申请购买车险。
同时也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规定,确保行驶安全。
总而言之,公司注销的车辆是无法购买车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