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职工医保视同缴费从**1993年**开始。这是根据我国1993年实施基本养老制度,开始交纳社保医保,之前的连续工龄视同交费年限。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浙江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补贴(不包括婴儿费和超出支付标准的床位费)
2、计划生育手术补贴(门诊和住院)
3、产前检查费用
4、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浙江职工医疗保险的交纳年限是根据各个城市的规定而定的,一般来说是每年按照工资的一定比例进行缴纳。一般情况下,职工医疗保险交纳的年限没有明确限制,以缴费人自主选择为主。如果您需要具体了解浙江省内各个城市的政策规定,建议您去当地社保局或者医保局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