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目录范围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药品目录:包括国家或地方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和国家或地方医保基金支付的限额类药品。
2. 诊疗项目目录:包括国家或地方医保基金支付的诊疗项目和门诊特殊材料。
3. 医疗器械目录:包括国家或地方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器械和国家或地方医保基金支付的限额类医疗器械。
4. 服务设施目录:包括国家或地方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服务设施和部分基本医疗保险专项资金支付的医疗服务设施。
5. 定点医疗机构目录:包括国家或地方医保基金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和订单式定点医疗机构。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医保目录范围可能略有差别。同时,医保目录还有一些限制和规定,如对于某些项目的限定范围、支付标准等,需要具体了解当地的规定。
医保目录范围内有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三部分。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西药品种分别为1133个和1137个,中成药品种927个,民族药品种47个。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中药饮片127种及1个类别。其中,单方不予支付的有99种,单、复方均不予支付的有28种和1个类别。
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为2860种,其中西药1486种,中成药1374种。目录内中药饮片未做调整,仍为892种。
74种新药进入目录,包括谈判调入的67种独家药品和直接调入的7种非独家药品,其中谈判成功的独家药品平均降价61.71%。